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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来源:乌海市科协 发布日期:2017-08-14 点击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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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2006年国务院颁布《纲要》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我市《纲要》实施工作在市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和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十二五”规划》,开拓创新、密切协作,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主题活动蓬勃开展,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有效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与此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地区和全国、全区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普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科普事业经费投入仍然不足,科普产业培育和发展相对滞后,科普信息化水平低,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尚未充分发挥。

  党的十八大把“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之一,强调要“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科技三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世界科技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三会”上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0%”的目标任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在科技,基础在全民科学素质。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十三五”时期全市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实施“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加快乌海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绿色化发展进程,全力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明显提高。坚持面向基层,加大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及普及,使群众科普活动参与率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居民科学生活理念进一步确立,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到2020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0%。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公民科学素质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与创新创业相融合。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大幅度提升,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

  ——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市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进一步完善,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普服务更加公平普惠,公民获取科普知识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科学素质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激发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

  ——巩固农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科技教育质量,为农区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机会。

  措施:

  1.全面推进校内青少年科学教育。引入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的教育理念,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幼儿园阶段融入科学启蒙教育内容,激发幼儿的科学认知兴趣, 养成良好的科学、文明行为习惯;强化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培育学生探究科学奥秘的愿望;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支持学校开设通用技术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依托各类培训基地等,探索中、高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的科学教育形式和内容,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2.深入开展课外科学教育。在中小学建立多学科、多形式、广覆盖的科学兴趣(科技创新)小组,发挥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和科普活动室的功能,结合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营造校园科普文化氛围;以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为平台,在青少年中普及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安全健康、避险自救等知识,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盖。

  3.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非正规教育的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充分利用科技场馆、科研院所、企业、社区科普场所、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组织青少年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开展探究性、启发性、创新性科技教育。开展市、区两级青少年科技节暨科技创新大赛。邀请科技专家进校园、高校科学营、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推动校内科学教育与校外科普活动相衔接。

  4.在加强学校科学教育的同时,依托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进校园活动,予以农区青少年更多参与科普和科技创新活动的机会,提高其应用知识改善生存状况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5.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

  6.发挥家庭教育功能,提高家长科学素质,把科学素质纳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的评选标准。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的科学素质。

  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民委、人社局、科技局、民政局、农牧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新广局、卫计委、旅游体育局、林业局、地震局、社科联、科协、气象局、等单位参与。

  (二)实施农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围绕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知识和观念。

  ——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

  ——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

  措施:

  1.大力培育职业农民,深入开展农民技术培训。

  (1)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职业农民培育机制。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生产和服务、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培育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以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带动全市农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升。

  (2)依托农函大、大中专院校、农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农牧民骨干、科技示范户、农区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各类实用人才、农民技术员专项技术培训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

  2.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信息化水平。

  (1)建立和完善由基层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组成的农区综合科技服务体系,解决科技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科普示范旗县区和科技示范户等创建活动,发挥其在发展现代农业中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

  (2)大力推广普及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应用。利用农业网站、12306服务平台、农业微信公众号、内蒙古科技报和移动客户端等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技术服务农业全覆盖,为广大农民、农业从业人员、服务“三农三牧”科技工作者提供便捷的科普知识和农业先进技术。

  3.大力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农民科学生产生活能力。

  (1)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科技服务团、科普志愿者的科普宣传作用,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广泛开展科学文明、节能环保、健康安全等内容的科普宣传、科普讲座、科技咨询,提升农民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破除迷信的意识,提高其科学生产生活能力。

  (2)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行动,增强农区科普能力。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开展面向农区群众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

  分工:由农牧业局、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社局、水务局、林业局、民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新广局、卫计委、旅游体育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科协、妇联等单位参与。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加强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教育。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

  成。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

  措施:

  1.大力开展城镇劳动者科学教育培训。

  (1)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2)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开展自主创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职工岗前培训等,培养城镇劳动者自主创业意识和技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3)开展针对城镇未升学、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培训。广泛开展妇女和少数民族城镇劳动者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和少数民族城镇劳动者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2.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型、复合型和知识型高技能人才,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3.开展日常性职工科学教育。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学科技、搞创新、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企业职工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企业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和同行业技术交流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依托互联网、移动网络、企业内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和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科普阵地,加大面向城镇劳动者科普宣传教育,开展科普走进企业、工地、社区活动,重点普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提升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科学生活能力。

  分工:由市人社局牵头,总工会、安监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卫计委、文新广局、地震局、气象局、团市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参与。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

  ——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措施:

  1.统筹规划、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考核中的科学素质内容,引导激励其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提升科学素质。

  2.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强化科学素质教育。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培训中,加强国家科技政策学习;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编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知必读科普读本;将科学素质教育落实到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建设的各个环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实行网络科学教育学分制管理,落实课时,提高其网上学习的积极性。

  3.组织参加科普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意识。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参与科普活动,使其真正成为《纲要》实施的主动参与者。采取专题研修、举办高端科技报告会、现代科技知识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到科普场馆、科研院所考察观摩等方式,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拓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视野,使领导干部成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行家里手。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科技局、水务局、环保局、文新广局、卫计委、旅游体育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参加。

  (五)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建设。

  ——大力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

  措施:

  1.构建社区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政府各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基层科普组织要有效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参与科普活动,实现资源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教育基地等社会要素的科普资源向社区开放,并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社区科普工作的合力。

  2.深入开展社区居民科学教育。强化社区科普大学建设,发挥各类学会、协会和驻社区单位作用,组织专家学者以及有实践经验的社区科普志愿者,走进社区,开设环保、健康、法律等专题科普讲座,使社区居民受到全方位多角度的科学教育,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切实提升社区科普活动水平。实施科普益民行动计划,强化优秀科普示范社区辐射带动能力。发挥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及设施的作用,利用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宣传栏、网吧等基础设施,鼓励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科技周、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气象日、戒烟日、防震减灾日及“科教、文化、体育、法律、环保、卫生”六进社区等主题活动为平台,突出民生科普、热点科普,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结合数字化社区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微信、微博、智能终端等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科普服务。

  分工:由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卫计委、文新广局、旅游体育局、科技局、水务局、林业局、民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气象局、地震局、团市委、妇联、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大学)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整合科学教育资源条件,提升科学教育师资保障水平,加强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不断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

  ——完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

  措施:

  1.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提高全市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学历层次,重点培训旗县区级及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

  (2)广泛吸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农牧业专家和科技人员,依托农牧民培训讲师团、科技服务团、基层推广机构、科普志愿者等组织和机构,组建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农牧民培训师资队伍;以大专院校、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师资为主,有针对性地组建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科学教育与培训教师队伍;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主阵地师资科学素质和科技知识更新培训,聘请科学教育专家和社会相关科学教育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师资队伍。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与培训能力建设。

  (1)进一步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根据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分别编写适合不同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高质量教材,将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现代农牧业技术、创业就业技能、科学决策和管理能力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生活等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努力提高针对不同人群科学教育培训成效。

  (2)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教育。充分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健全科教结合、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增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馆、青少年创意园等科普场馆和社区科普大学开展科技教育培训,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服务。

  3.加强科学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学校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学校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科学实验室、科普图书室建设,充实科学教具、科学实验仪器、计算机、科普图书、音像设备、多媒体等。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创建门类齐全、分布合理、内容丰富的校外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继续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建设,强化农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科学教育资源开发。

  (2)加强农牧区科学教育资源建设。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加大农牧区科普活动室、科技培训室和“科普书屋”及农函大、远程教育、农广校培训场地、设施建设。要加强双语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技教育的教材建设。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为依托,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牧民合作组织的科普设施建设。

  (3)加强城镇科学教育资源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加大创客空间、创业园等各类孵化机构建设,大力开展城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加强社会科普资源建设。强化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场馆内部设施配套建设,增强科学教育功能。充分利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行业资源,建立科普宣传窗口。加强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宣传栏(画廊)等设施建设。

  分工: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科技局、民委、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文新广局、旅游体育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参与。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

  ——整合科普资源,丰富科普内容,创新科普手段,推动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牧区等地区应用,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满足公众对科普知识的需求。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

  ——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措施:

  1.丰富科普信息化内容。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以及科技成果普及、健康生活等重大选题,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支持科普专业机构、科技社团、科研、教育等机构和组织,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围绕公众关注的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和应急避险等热点问题,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大面向新媒体的优质科普影视作品、科普微电影、科普歌曲、网络科普游戏等科普产品的开发,编译少数民族“双语”科普作品,积极开发具有区域特点、民族特色的科普资源。

  2.创新科普信息化传播形式。借助自治区推动“互联网+”建立的信息云、大数据、电商、物流和电子政务等平台,在办好行业科普网站、12306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和科普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原有服务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各大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航天卫星等传媒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大众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信息传播作用,开设科普栏目,向公众传播科普知识。积极发展科普信息化新媒体,加强与移动服务运营商、移动设备制造商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将科普科普影视作品、科普戏游等作为公益性的增值服务提供给公众,拓宽网络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科学传播渠道,运用微博、微信、社交网络等开展科学传播,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让科学知识在网上流行。

  3.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和网络优势,利用区内外科普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促进《纲要》成员单位科普资源共享和协同应用。在城镇社区、学校、车站、广场、电影院、购物中心等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科普大屏为载体,面向公众提供科普信息服务和科普宣传。农牧区以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科普活动室,图书室、宣传栏、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为依托,加强基层网点、科普资源建设,将科学理念、科技知识及时送到广大农牧区,实现共建共享。

  分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局、农牧业局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安监局、林业局、旅游体育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科协等单位参与。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扎实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科普设施网络体系,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推进优化科普资源配置,扩大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科普知识需求。

  措施:

  1.加强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将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

  2.推进全市科技场馆体系建设

  (1)强化“流动科技馆”建设。充分发挥流动科技馆宣教功能,推动流动科技馆展品展项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实现巡展常态化和全覆盖。

  (2)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做好国家数字科技馆终端接收系统建设,实现全覆盖。

  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创建不同行业、功能完备的科普教育基地,强化植物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场所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实验平台或展览馆。

  4.强化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完善农区、社区的科普设施,支持人口集中的镇、街道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强化“科普站栏室”建设,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镇、社区建有科普活动室和科普画廊(宣传栏)。

  分工:由团市委、市科协、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民委、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农牧业局、文新广局、卫计委、旅游体育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妇联等单位参与。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科普产业,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内容。

  ——促进科普产业健康发展,大幅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科普事业发展。

  措施:

  1.培育发展科普产业。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产业模式,鼓励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科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发展并举。积极扶持示范性强、辐射面广的科普产品研发企业和服务企业,大力引进、培育科普展教业、科普图书出版业、科普影视业、科普动漫业、科普玩具业、科普游戏业、科普旅游业、数字科普业、科普创意业、网络科普业等主要业态发展,推动全市科普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

  2.大力开展科普作品创作。充分发挥《纲要》各成员单位和行业学会(协会)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积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研发与设计,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切实提高科普产品质量,不断丰富科普产品,挖掘科普原创作品,保护知识产权。

  3.加大对全市科普资源整合、集成和配送力度,形成市、区、科普资源共享协调机制,让更多更好的科普资源惠及基层。

  分工:由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民委、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文新广局、卫计委、安监局、林业局、旅游体育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妇联等单位参与。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措施:

  1.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依托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农牧民新型合作组织等,加大职业农牧民和农牧区实用人才培养。依托科普组织、社区科普大学、科普场馆等,加强社区科普队伍建设,培养植根基层的科普人才。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科学教育等,培养企业科普人才。大力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在中小学、幼儿园、科普场馆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建立健全学校科学课教师和科技辅导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2.进一步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结合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发挥学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资源以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贴近基层的优势,大力发展和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

  3.加强科普专门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科普信息化和科普产业发展,切实加强科普创作、研发、传播等专门人才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普领军人才。

  分工:由市科协、团市委、市科技局、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民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牧业局、文新广局、卫计委、安监局、林业局、旅游体育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妇联等单位参与。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乌海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全市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进行统筹指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三区、有关部门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落实政策法规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和《乌海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对于社会力量兴建的公益性科普设施,要给予积极支持。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科普经费要按照《科普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投入,科普经费在目前人均1元基础上逐年增加。“十三五” 期间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科普经费、学术活动经费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四)加强宣传表彰

  大力宣传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

  三区、各部门要对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好工作总结,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步入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