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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乌海市科协 发布日期:2020-09-04 点击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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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科协、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水务局、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充分展现科技进步对实现全面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作用,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0〕14号)要求,以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乌海市科协、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水务局、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2020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为: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定于9月19-25日在全市同步开展。各各部门可根据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拓展主题内容

  二、活动内容

  (一)弘扬科学精神,展现科学价值。着力传播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等科学思想和方法,引导公众提高科学思维能力。

  (二)助力疫情防控,推动健康科普。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公众了解和掌握卫生健康知识,增强防控意识,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三)聚焦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围绕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提供精准科技科普服务,充分体现科技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助力人民美好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公众对于科技进步的获得感。

  (四)加强科技志愿,彰显科技为民。将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全面融入科普日活动,充分调动科技和科普工作者积极性,广泛开展以科技惠民、科学普及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志愿服务,满足群众对新时代科普服务的需求。

  三、主要活动

  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集中动员组织全市学会、大中小学校、企业、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充分发挥全市科普专家团、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三支队伍”力量,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一)科普阅读联合行动。向公众推介系列优秀科普科幻图书,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让科普科幻图书走入公众视野,形成全民读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科学文化的建设与繁荣。

  (二)校园科普联合行动。积极动员全市大中小学开展校园科普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举办科普报告、科技实践活动、科普表演等活动,启迪青少年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三)科研团队联合行动。发动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科研项目承担团队等将相关的科技项目成果进行科普化展示。推动科研团队通过开展线下讲座、线上直播等形式向公众进行科学普及和技术传播

  (四)农村牧区科普联合行动。实施乡村振兴农牧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组织涉农涉牧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等深入农村牧区开展技能培训、科普讲座、农牧民科学素质网络竞答等活动,着力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动各地农技协通过农技培训、技术指导等方式,开展精准科技推广和科普服务等活动

  (五)卫生健康科普联合行动。开展各类健康科普讲座和知识问答,尤其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鼠疫防控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树立健康生活理念。

  (六)公共安全科普联合行动。开展应对安全生产、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保护、应急救助能力。

  (七)节水科普联合行动。开展节水知识讲座和节水技能培训,在科普日期间开展各类体验活动,普及节水科学知识,提升全民节水意识。

  (八)企业科普联合行动。动员组织企业开展企业科普活动,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开放参观、交流体验、专家讲解等形式面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诠释技术应用,扩大优质科普资源供给。

  (九)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发动全市各学会通过科技讲座、论坛等形式,将优质学术资源面向公众进行科普化宣传,促进发挥科技资源的科普作用,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发展。

  (十)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发动我市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等科技馆体系在科普日期间开展展览展示、动手体验、网上课堂等各种科技教育活动。动员各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e站、科技示范学校依托丰富的科普资源,积极推出形式内容多样的科普日主题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公民科学道德教育,助力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动员自然科学类博物馆及其他具有科普功能的阵地共同开展科技科普活动,塑造泛在学习的社会环境。

  十一积极参与自治区“全国科普日网络活动。丰富网络活动内容,积极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云上科普日”活动。推出活动打卡、网络知识竞赛、直播、短视频等网络在线科普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各级科协、党委宣传部、教育、科技、水、农牧、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政治性、群众性、普惠性,充分发挥全国科普日的平台作用,积极沟通、做好统筹,最大程度汇聚资源搭建科普展示平台,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全国科普日相关活动。

  (二)面向基层,公平普惠。各级科协、党委宣传部、教育、科技、水、农牧、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接长手臂、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普惠民生,注重面向农村牧区、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推介,提升公众知晓度,营造领导重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切实提高活动实效。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填报。请各活动举办单位于2020年8月3日-9月25日期间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org)或科普中国客户端(https://url.cn/5GXxUrC)填报活动信息。活动举办单位要主动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将活动信息提前向社会发布,以便公众查询了解活动、参与活动并反馈评价。各类线上线下科普活动须采取适当方式标注“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信息完善。请各举办单位于2020年10月9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成果,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如开展网络活动须提供活动网址信息,以便全国科普日网站运营机构配合各单位向社会进一步宣传报道。

  (三)工作总结。请各活动举办单位于2020年928日前在全国科普日网站提交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活动视频、图片、新闻报道链接等)同时报送至乌海市科协科普部Word电子版)。

  附件:全国科普日活动平台普通用户(活动填报单位)

        使用指南V1.0

  

    联系方式:

  乌海市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郭海林

  联系电话:0473-3998685

  电子邮箱:whskxkpb@163.com

  乌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 

  乌 海 市 教 育 局            乌海市科学技术局

  乌 海 市 水 务 局            乌 海 市 农 牧 局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日